關于規范我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文件統一用表的通知
各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各相關單位:
為規范我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文件統一用表,根據前段時期工作情況,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市建設工程各種管理資料除施工單位工程驗收資料表格外,其余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文件表格繼續沿用株洲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與株洲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研究會編寫的2008年第3期(總第四十六期)《建設工程質量安全》雜志中工程文件表格。但是其中安全生產管理表格中施工安全檢查、環境與衛生檢查安檢-1~19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13中相應表格替代。
建設工程質量驗收記錄資料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13附錄內容進行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劃分、匯總,檢驗批驗收按照《GB50300-2013》附錄內容以及相應施工質量驗收規范、驗收規程中附表統一格式填寫,不再按照質監統編表格填寫。
二、從2014年10月1日起,我市新開工和現處于基礎施工階段的工程要規范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文件統一用表;現處于主體施工階段的工程主體完成后,裝飾裝修階段要規范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文件統一用表。
三、監督機構在日常監督檢查中要對規范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文件統一用表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未按上述相關要求進行驗收資料記錄整理的項目,一律不得驗收。
四、對于規范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文件統一用表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請及時與質安處技術科0731-28689271、28689247聯系。